昨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,便是审议国务院提交的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》草案。此番修改意见会集中在税前扣除额的提高上,上报的草案中,建议将额度从目前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,对于工薪族而言,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每月从工资中扣除的个人所得税减少了。
这是两年内个税起征点的第二次上调。两年前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,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,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。
专家观点
应按地区划分个税起征点
中国人民大学教授、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指出,我国的个税起征点是全国一刀切,这一标准对于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大城市来说可能是低了,将住房支出考虑在内的话,2000元/月明显偏低。但对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,可能又高了,因此有意见认为应按地区划分个税起征点。
应增加税前扣除项目
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教授则指出,以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将是在标准扣除之外,考虑财政情况和整个消费支出的结构变化,逐渐增加一些专项扣除的内容。
专项扣除,可以针对不同人群和消费结构,具体缓解一些目前靠标准扣除难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状况。在美国等发达国家,家庭的赡养人口支出、教育支出、保险支出、住房支出等,都被列入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之列。
“个税起征点”相关专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