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2007年全年税收收入的准确数字尚未正式公布,但在前三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收接近9000亿元的基础上,全年税收收入增收超过1万亿元已无悬念。
中国税收收入已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。2003年以来,全国税收年收入接连突破了2万亿元、2.5万亿元、3万亿元、3.5万亿元大关,2006年达到3.7万亿元,今年将以5万亿元再创新高。
税收收入是中国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,占财政收入的95%以上。随着这一收入的快速增长,近年来,宏观税负从一个曲高和寡的学术研究课题,日益转变为公众、媒体、专家热议的普遍话题。
中国的宏观税负到底是高是低,哪些因素才是衡量一国税负高低的关键?
主管部门和公众“看法不一”
宏观税负这一话题进入中国公众的视野,源自美国财经杂志《福布斯》公布的税负痛苦指数。根据《福布斯》2007年公布的2006年度税负痛苦指数,中国在60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三,税负痛苦指数是152。前两名是法国和比利时,税负痛苦指数分别是166.8和156.4。
宏观税负和税负痛苦指数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。宏观税负指一个国家总体的税负水平,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所取得的税收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。税负痛苦指数是根据各国和地区的公司税率、个人所得税率、财富税率、销售税率、增值税率,以及雇主和雇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等进行计算,通过将这些主体税种的最高边际税率直接加总得到。指数越高则纳税人的痛苦程度越高。税负痛苦指数作为一种计算税负的方法,主要选取有代表性的税种和税率,说明税收带给纳税人的负担程度。虽然它不是国际公认的客观指标。但从一定程度上,它与宏观税负大致成正比。
针对近年来中国税负偏高的质疑,国家税务总局认为中国税负在世界上仍处于较低水平,税负痛苦指数不科学。所谓中国税负水平位居全球第二或第三位的结论,是没有正确依据的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数字,2003至2005年,我国不含社会保障缴费的宏观税负分别是14.74%,15.12%,15.65%,大大低于其他国家;含社会保障缴费的宏观税负分别是18.33%,18.73%,19.39%。而同期发达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一般在30%~45%的区间里,发展中国家一般在19%~35%的区间中。2006年,全国未扣减出口退税的税收收入为37636亿元,较上年增长21.9%,增收6770亿元。据此计算,我国去年宏观税负为18%,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,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。
但从公众角度来看,多数工薪阶层觉得自己所缴纳税款占个人收入的比例过高,而真正应缴税的富人却纳税很少,不公平的税负分配让他们觉得自己税负较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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