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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福重:全国统一的个税起征点也应改一改

办公伙伴OFFICE.ICXO.COM ( 日期:2007-12-26 09:46)
【ICXO.com编者按】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福重:全国统一的个税起征点也应改一改

   ⊙王福重

  本月下旬,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开会审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修正案草案,人们对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除费用额充满期待,从网上对此的热议程度看,可说是翘首以盼。

 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免除费用额是1600元,是在原来的800元的基础上翻番的结果。这个免除额,确实有较大幅度再提高的必要。

   首先,个人所得税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,不能让大部分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。

  我们跟美国不同,它的个人收入很高,个人所得税成为主体税种,几乎人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其合理性。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,其特点是不管企业、个人是否赚钱,只要有商品的买卖(流转),就要纳税。中国的GDP今年已经跃居世界第三位,流转税为主的税制可以保证财政部门稳定地取得大量税收收入。但是,中国的人均GDP的世界排名却在第110位左右,个人的收入就更低了。既然GDP总规模很大,就不必担心税收总收入不足。而个人的收入如此低,由于免除费用额过低,使得几乎所有有工作的人都成了纳税人,这是很不适当的。有必要通过提高免除额,免除或者减轻部分人的税收负担。

   其次,免除费用额过低,淡化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作用。

  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作用,不在于取得财政收入,而是在于公平分配,具体说就是调节部分过高收入者的收入。要做到公平分配,除了要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外,个人的免除费用额也必须有适当的标准。适当的标准,就是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,并且还要略高些。现在1600元的免除额明显偏低。且不说在上海、北京这样的大都市,平均每月的生活费就高达五六千块,就是在某些县城或村镇,每月1600元钱恐怕也只能维持基本的生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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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上海证券报
作者:王福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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