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现将2008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6月7日——9日放假,共3天,其中,6月7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,6月8日(农历五月初五,端午节)为法定节假日,6月8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制6月9日(星期一)。
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生产和工作情况自行安排。节日期间,各单位要加强值班,认证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各项工作。
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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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表示,相信“三年后端午节将成法定节假日”。此前,在今年全国“两会”上她曾建议为完善我国的节日而专门立法,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。
让中国人能过上自己的传统节日,出发点是好的,如果端午节真能成为法定节日,全国人民多一天假期、商家能多一个挣钱的机会、跑关系的人们多了一个送礼的理由,自然是皆大欢喜。但是,放假的形式有了,假日的内容呢?如果端午节真成了法定假日,人们在这一天,除了跟粽子、黄酒亲密接触一下并且相互发发短信以外,还干些什么呢?
真会有很多人去自发地纪念屈原吗?真会有人去划龙舟吗?真会有人关心这个民族节日的由来吗?可能会有,但是人数不会太多。更多的人可能会把它当作一个凭空多出来的休息日,睡个长觉、打理家事、逛逛街,当然,一定会有人连休闲的福气都没有,比如农民工兄弟。
想要将更多的传统节日纳入法定假日,在立法之前,一定要先把节日的意义搞清楚,把群众节日活动内容以及相关的服务环节计划好。比如,各地有没有提供与节日相关的文化普及的计划?有没有提供相应的娱乐休闲项目的能力?能不能让百姓在假日中真正感受到传统节日文化的魅力?能不能让百姓切切实实地体会到自己过的是什么节、特殊意义何在以及这个民族传统节日传承下去的切实理由?
另外,已经有过地方政府借各种节日之机搞假大空的“壮举”,以劳民伤财的方式来炒作自己的城市、给领导添政绩。如果端午节以及其他诸如清明、中秋等等传统节日真的成为法定假日,如何预防被滥用的公权力理直气壮地侵害百姓的假日?
不把这些考虑清楚,将传统节日纳入法定假日的立法行动还是应该放缓。不然的话,反倒模糊了传统节日的概念,甚至有可能践踏了传统节日的尊严。